陈吉宁: “十三五”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陈吉宁: “十三五”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辅导读本》(以下简称《辅导读本》)一书中,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在署名文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表示,《建议》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辅导读本》中发表的《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署名文章中指出,环境保护的严峻现状和民众的巨大需求,决定了必须对其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要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

  陈吉宁指出,“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质量是根本目标,污染减排是重要手段。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高达2000万吨左右,只有再减少30%-50%,环境质量才会明显改善。

  《建议》提出,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

  对此,陈吉宁解释,要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保部此前拟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考虑,对全国实施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控制,对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相结合的总量控制,增强差别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而言,初步考虑在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烟粉尘总量控制,实施基于新排放标准的行业治污减排管理,把问题突出、影响范围广的区域大点源烟粉尘排放量降下去;三湖一库、海河流域以及长三角等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的地区实行总氮或总磷区域排放量总量控制,要求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

  陈吉宁表示,推进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气化、石化及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一批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在设置水、大气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将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等指标纳入“十三五”规划,力争突破既往规划土壤和生态保护规划目标薄弱状况,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目标指标管理,奠定对所有环境介质监管的规划基础。

  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

  《建议》提出,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对此,陈吉宁解释,环境治理的重点就是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将三大行动计划的路线图落实为各地的施工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尚未出台。

  陈吉宁透露,“十三五”将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议》提出,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资料显示,工业生产是主要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量占88.1%,氮氧化物占67.6%,特别是工业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更大。

  陈吉宁解释,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环境责任的底线要求,可以内化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据估算,如果现有工业污染源均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以再减少40%左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污染源排放达标。对现有污染源,综合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建议》提出,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陈吉宁介绍,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破解一些城市面临的“垃圾围城”困境。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建议》提出,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在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量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43.7%、57.1%和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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