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国内首个省级层面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1月10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引导住房保障相关主体诚实守信、遵规守矩。据悉,该《指导意见》为国内首个省级层面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以住房保障相关个人和相关机构为主体,建立失信行为目录和信用评价制度。信用主体信用评价采用积分制。《指导意见》明确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各地在受理或实施住房保障相关业务时,应当查询业务对象的信用状况,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失信行为惩戒措施予以处理。对于住房保障对象连续3年无失信行为且表现良好的,各地可实施守信激励措施。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各地应按照标准对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归档,并实施动态更新、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记录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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